用银行卡诈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用银行卡诈骗和诈骗罪虽然都与诈骗行为相关,但在一些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将从概念、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等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用银行卡诈骗通常指的是利用银行卡实施的诈骗行为,比如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冒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取款、消费等。而诈骗罪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诈骗罪包含了各种形式的诈骗手段,用银行卡诈骗只是其中的一种具体形式。 在法律适用上,用银行卡诈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而诈骗罪则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就包含了像信用卡诈骗罪等特定类型的诈骗犯罪。 在量刑标准上,虽然两者都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量刑,但由于用银行卡诈骗涉及到金融领域,对金融秩序的影响较大,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量刑可能会相对更重。例如,同样是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最低刑可能会比普通诈骗罪略高。 综上所述,用银行卡诈骗和诈骗罪在概念、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上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相关的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