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有哪些有关内容?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破产宣告的有关内容。
首先,破产宣告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也就是说,当企业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些条件时,就可能会被宣告破产。比如一家公司欠了供应商大量货款到期无法偿还,并且公司的资产远远低于负债,这种情况下就符合破产宣告的条件。
其次,破产宣告的程序。一般来说,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债权人申请时,需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自己申请时,要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最后,破产宣告的后果。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 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将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破产宣告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和权益分配,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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