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基本条件是怎样的呢?
我手里有一笔债权,想把它转让给别人,但是不太清楚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担心万一没满足条件,转让就无效了,自己的权益也没法保障。所以想问问,债权转让的基本条件到底是怎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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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给别人。债权人成为转让人,接受债权的人则成为受让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债权人是有权利转让债权的,但如果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债权就不能随意转让。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这个转让对于债务人来说是没有效力的,债务人还是可以向原来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并且一旦通知发出,原则上不能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同时,债权转让还需要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债权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比如基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债权,那自然是不能转让的。而且转让的债权必须是确定的,不能是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具体内容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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