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现金管理,简单来说,就是对企业或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留存进行合理的规划与控制。在我国,现金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下面来详细介绍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开户银行会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一个现金库存的最高额度。这就好比每个家庭都会有一个放现金的“小金库”,但这个“小金库”不能无限制地放钱。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现金的合理使用,防止现金闲置或浪费,同时也便于银行对现金进行监管。 其次,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企业或单位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比如,一家商店收到了顾客的现金付款后,没有把这笔钱存入银行,而是直接用这笔钱去进了一批货物,这就是坐支现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禁止坐支现金是为了确保现金收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便于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 再者,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企业的现金收入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而不能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账户。这是为了防止企业资金与个人资金混淆,保证企业资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如果企业将现金收入存入储蓄账户,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管理混乱,也可能会引发税务等方面的问题。 还有,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这样可以保证资金及时进入银行系统,减少现金在企业内部的停留时间,降低现金被盗、丢失等风险。 最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如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除上述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况外,其他交易一般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总之,企业和单位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基本原则,以确保现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的安全。同时,遵守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