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订立、履行等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它对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签订合同时,不论当事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也不论其规模大小、经济实力强弱,各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比如,大公司和小公司签订合同,不能凭借自身优势强迫小公司接受不合理的条款。 自愿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例如,商家不能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并签订合同。 公平原则。《民法典》第六条指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或者承担过多的义务却只享有很少的权利。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金、维修责任等条款应当公平合理。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真相或作虚假陈述。在履行合同时,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例如,卖家不能故意隐瞒商品的质量问题。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比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是违法且违背公序良俗的,是无效的。 绿色原则。《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合同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绿色原则,尽量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例如,在货物运输合同中,选择更环保的运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