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辞退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我在北京工作,最近被公司辞退了,拿到了一笔辞退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税,想了解一下在北京市,辞退补偿金有没 有相关的缴税规定呢?需不需要缴税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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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判断是否缴税。
首先,国家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一定标准内是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对于北京市来说,需要参考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假设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一个具体数额,若你获得的辞退补偿金在这个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那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10万元,3倍就是30万元,如果你拿到的辞退补偿金是25万元,那就无需缴税。
若辞退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超过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10万元,3倍为30万元,你获得了40万元的辞退补偿金,超过的10万元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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