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和票据权利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手里有几张票据,不太清楚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和票据权利时效的具体情况。不知道在什么时间内提示付款才有效,超过多久会丧失票据权利。想了解一下这两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对我这几张票据有啥影响。
展开 view-more
  • #票据付款
  • #票据时效
  • #提示付款
  • #票据权利
  • #票据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和票据权利时效这两个概念。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简单来说,就是持票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而票据权利时效则是指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有效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就可能丧失。 对于不同类型的票据,其提示付款期限和票据权利时效是不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关于票据权利时效,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了解这些规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持票人没有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可能会面临付款人拒绝付款的风险。而如果超过了票据权利时效,持票人就会丧失对相关债务人的票据权利。所以,持票人一定要密切关注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和票据权利时效,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