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与作伪证的界限是什么?


伪证罪和作伪证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被混淆,但在法律层面,它们有着明显的界限。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作伪证。作伪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等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提供了不真实的证据或信息。例如,在一场民事纠纷中,证人明明看到的情况是A,但却向法庭作证说是B,这就是作伪证的一种表现。 而伪证罪则是一种更为严重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伪证罪的构成有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这是与一般作伪证的重要区别,一般作伪证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各种诉讼活动中,而伪证罪仅适用于刑事诉讼。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也就是说,行为人不仅作了虚假的证明等,而且其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不公正的刑事处罚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三是针对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这些情节足以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 为了更好地理解两者的界限,我们可以通过具体案例来说明。比如在一个民间借贷的民事诉讼中,证人因为记错了还款的时间而作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陈述,这种情况虽然属于作伪证,但由于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且证人可能没有故意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意图,所以不构成伪证罪。但如果在一个刑事案件中,证人明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却故意向法庭作虚假证明,掩盖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意图让其逃避刑事处罚,那么该证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伪证罪。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伪证罪和作伪证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作伪证的行为,虽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也可能会面临其他法律后果。例如,在民事诉讼中,作伪证可能会导致其证言不被采信,还可能会被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而伪证罪作为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因此,无论是在何种诉讼活动中,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如实提供证据和信息,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