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朋友要分手,金钱纠葛该怎么算?

和男朋友打算分手了,恋爱这几年我俩有不少金钱往来,像平时一起吃饭、出去玩,他给我买过礼物,我也给他转过钱,还有一些比较大额的支出。现在就很纠结这些钱在分手的时候到底该怎么算清楚,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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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男朋友提出分手且存在金钱纠葛时,首先要明确这些金钱往来的性质。 如果是恋爱期间的借贷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有义务偿还。比如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款,并出具借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凭证,那么借款方就需要归还这笔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予以保护的。 若是赠与行为,则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性赠送,像恋爱过程中的小礼品、平时的零用钱等,通常被视为两人维护感情的必要开销,这种情况下不能要求对方归还。不过在礼物送出去之前,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反悔的。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受赠人的行为严重伤害到了赠送者或者其家人;二是受赠人对赠送者有抚养责任却没有尽到;三是受赠人没有按照双方之间的协议去做 。 如果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赠送的财物,比如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金钱纠葛,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事实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法院受理这类案件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一般性赠送:是指在恋爱关系中,一方为表达感情、增进关系而给予另一方的价值相对较小、具有日常性和随意性的财物,这些财物通常被认为是维持恋爱关系的正常支出 。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由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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