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贿罪如何认定在案发前退还?

我亲戚涉及一起受贿案件,现在有一笔款项是在相关部门调查前就退还了。我们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受贿罪里案发前退还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这种退还对案件处理会有什么影响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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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关于受贿罪中案发前退还的认定,这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是有明确界定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案发前”的概念。这里的案发前,通常是指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对该受贿行为开始进行立案调查之前。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这个时间段内退还了所收受的财物,在认定上就涉及到一系列的考量因素。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这一规定为我们判断是否属于案发前退还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在具体认定是否属于“及时退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要看退还的时间。如果在收受财物后较短时间内就退还,通常会被认为更符合“及时”的要求。例如,在收受财物后的几天内,因意识到行为的违法性而立即退还,这种情况就比较容易被认定为及时退还。另一方面,还要考虑退还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自身的廉洁意识,或者是在请托人索回等合理原因下退还,和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退还的性质是不同的。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内心不安,主动联系请托人退还财物,这种主动退还的情形在认定上更倾向于不构成受贿。 然而,如果是在听到相关部门可能要调查的风声,或者是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后才退还财物,那么这种退还就很可能不被认定为案发前的有效退还,仍然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因为这种情况下的退还往往是为了掩饰犯罪行为,而不是出于真诚的悔悟或者合法的原因。 此外,对于退还的方式和财物的状态也有一定的要求。退还财物应当是完整、真实的,不能存在虚假退还或者只退还部分财物等情况。而且退还的财物应当是收受的原物或者等值的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案发前退还的认定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司法机关会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是否属于案发前退还,以及这种退还对受贿罪的认定和量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涉及受贿罪的案件当事人和家属来说,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和认定标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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