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确定加班工资数额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加点工资的概念。加班加点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当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或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时,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关于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明确的支付标准。但对于计算基数,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各地通常会遵循一些原则。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但不包括福利、奖金等项目。例如,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就应以5000元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获得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非常规性的、临时性的收入,如一次性奖金、过节费等,通常不应计入计算基数。比如小李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根据业绩情况浮动,平均每月1000元,那么他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是5000元。 此外,在确定计算基数时,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计算出来的加班工资低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数额,那么就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加班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合理的计算方式降低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工资计算出来的加班工资低于按照2000元计算的数额,就应按照2000元为基数来计算加班工资。 总之,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资情况,并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综合确定。劳动者如果对加班工资的计算有疑问,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若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