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迟延履行期间利息是指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从而需要额外支付的利息。这一规定旨在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首先,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计算,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来计算。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那么就不计算一般债务利息。例如,在一些借贷合同纠纷的判决中,法院可能会明确规定借款方需要按照一定的年利率支付利息,直到还清本金为止。那么在迟延履行期间,这部分利息就按照判决确定的年利率继续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这里的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是法定的利率标准,是为了对债务人的迟延履行行为进行惩罚。 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时,起始时间是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间,那么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终止时间是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如果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甲向乙借款10万元,法院判决甲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本金及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但甲在判决生效后20日才归还本金。那么一般债务利息就是10万元 × 6% ÷ 365 × 20天;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就是10万元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10天(因为指定履行期间是10日,从第11日开始算迟延履行期间)。 综上所述,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利息时,要分别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时间节点来进行计算,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