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财务,对库存现金限额不太清楚。公司日常有一些现金收支业务,我想知道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怎么计算才能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现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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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库存现金限额的相关知识及计算方式。 首先,了解库存现金限额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是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一个上限。这一规定有助于加强现金管理,防止企业随意大量持有现金,保障资金安全和正常的金融秩序。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目的是既要满足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合理需求,又要避免现金闲置浪费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有两种常见情形。 一种是按照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来计算。开户银行通常会根据企业3 - 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来核定限额。比如,一家企业平均每天的零星现金开支是2000元,那么按照3天的标准,其库存现金限额就是2000×3 = 6000元;如果按照5天的标准,就是2000×5 = 10000元。对于那些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开户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另一种计算方式可能会结合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例如,一些企业有季节性的现金需求特点,在业务旺季时现金收支量较大。此时,开户银行可能会综合考虑企业旺季和淡季的平均现金使用情况来确定限额。 企业在确定库存现金限额后,如果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重新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现金管理合法合规,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正常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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