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事故,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其中有抚养费这一项。我不太清楚抚养费该怎么计算,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呢?想了解下人身损害赔偿中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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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抚养费也被叫做被扶养人生活费,它指的是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时,需要向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支付的用以维持生活的费用。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首先要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比如未成年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等。 接下来看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举个例子,假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3万元,受害人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抚养,且受害人承担全部抚养义务,那么孩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3万×(18 - 10)= 24万。如果受害人还有需要赡养的父母,且有兄弟姐妹一起分担赡养义务,那么计算时就要考虑受害人应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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