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怎样才能享受工伤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想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该走哪些流程。希望能了解下,到底怎样职工才可以享受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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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工若要享受工伤赔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首先是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是说,单位有先行申请的责任,若单位不申请,职工等相关方也有自主申请的权利。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一步是确定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对后续赔偿金额有重要影响。 最后是赔偿环节。赔偿项目众多,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分别用于保障职工在就业和医疗方面的权益;还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即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单位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赔偿范围内。 一般来说,赔偿责任主体主要有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大部分经济赔偿,像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则在工资支付、工伤津贴等方面承担责任,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理解就是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统一进行工伤保险的相关管理和运作,一般以市为单位。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在这个期间,职工虽然不能正常工作,但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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