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该如何确立与获得赔偿?


工伤的确立和赔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事项。 首先说工伤的确立。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工作环境里因为执行工作任务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国家相关机构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这是不是工伤。要认定为工伤,一般得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并且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这几个要素。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还规定了多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然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那么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讲讲赔偿。一旦工伤认定下来,赔偿就有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后的各种待遇。赔偿项目众多,比如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发给;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对应不同的月数发放,比如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赔偿的承担主体也分情况。如果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像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要是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由公司自己掏腰包赔付。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就是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需要保证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以帮助其在身体受伤后维持生活等。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劳动能力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按照不同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