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该如何计算?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事故,对方需要对我进行赔偿,我家里还有需要我抚养的人,我想知道在人身损害赔偿里,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计算的,希望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被抚养人生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虽未明确提及被抚养人生活费,但在司法实践中是包含这一赔偿项目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被抚养人的年龄,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若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次是抚养人的劳动能力程度,一般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再者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 - 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