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伤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我因意外导致伤残,家里有老人和小孩需要我扶养。现在我想了解一下,在我伤残的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该怎么计算,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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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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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因素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计算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关于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也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比如未成年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等。 2.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考虑多个被扶养人的情况:如果存在多个被扶养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例如,某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每年 30000 元,受害人因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丧失 50%,有一个 10 岁的孩子需要扶养。那么这个孩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为:30000×(18 - 10)×50% = 120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可能不同,具体计算时应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为准。同时,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被扶养人的情况以及扶养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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