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身体受伤严重,可能会影响后续工作收入。我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还有孩子正在上学,都得靠我养活。我想知道在这种机动车交通事故里,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算的,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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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虽未明确提及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里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来说,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比如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等。在计算时,要考虑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如果抚养人只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么被抚养人生活费会相应减少。而且,如果有多个抚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比如,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那么在计算孩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时,赔偿义务人只承担受害人应负担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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