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配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我配偶一直相互扶持生活,最近我配偶因意外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收入来源。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配偶作为被扶养人,其生活费是怎么规定的呢?比如计算标准、支付条件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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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配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在特定情况下,一方需要对失去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提供经济支持的费用。下面从法律规定、计算标准、支付条件等方面详细说明。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责任。 关于计算标准,目前法律没有统一的具体数额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物价、消费水平有差异,生活费数额也会不同。还要考虑被扶养人的实际需求,像基本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等费用。同时,扶养人的经济能力也很关键,如果扶养人收入较低,可能支付的扶养费也会相对少一些。一般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进行裁量判定。 支付条件方面,通常是配偶一方确实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可能是因为疾病、伤残等原因,无法通过工作获得收入。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指除了配偶扶养外,没有其他稳定的经济收入渠道,比如没有退休金、租金收入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要求配偶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双方就生活费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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