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诉讼的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在法律层面,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债权凭证,它们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也存在差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地讲,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你再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借条上写着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6年1月1日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借款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不过,如果出借人在借款后二十年内一直没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再来说说欠条。欠条的诉讼时效计算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欠条是基于买卖、劳务等合同关系而产生的,那么诉讼时效一般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这是因为在出具欠条时,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明确。 但是,如果欠条是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且双方对履行期限有约定的,诉讼时效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要及时关注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可以通过书面催款、短信、微信等方式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以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