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在探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时效进行抗辩,那权利人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时间确定是关键。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明显的人身伤害,比如被他人打伤,诉讼时效从受伤之日起计算。因为从受伤那一刻起,受害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然而,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比如隐性伤害,受害人当时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受到了损害。像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潜在伤害,可能在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以及明确侵权人之日起算。 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了一些法定的事由,还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