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孩子满18岁还能要抚养费吗?


在探讨父母离异后孩子满18岁是否还能要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般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看,18岁在我国意味着成年。《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意味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父母不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也就是说,通常孩子满18岁后,父母停止支付抚养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如果孩子满18岁但仍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生活上还需要父母的支持,这种情况下,孩子是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比如,小李满18岁了,还在高中三年级就读,他就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直至完成高中学业。 另外,若孩子虽然满18岁,但因身体残疾等非主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同样也能向父母索要抚养费。例如,小张18岁时因意外受伤导致身体残疾,不能正常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此时他的父母就有义务继续抚养他。 综上所述,父母离异后孩子满18岁是否能要抚养费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孩子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这一关键条件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