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间能否清偿债务?
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遗留不少债务问题,不知道能不能清偿。比如公司目前有很多供应商货款未付,还有员工工资没结清。想了解下在清算期间清偿这些债务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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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清算期间是可以清偿债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 首先,要明确清算的概念。清算是指公司在终止经营时,对其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以终结公司现存的法律关系的程序。清算的目的就是为了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有清理债权、债务等职权。具体来说,清算组会对公司的债务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确保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在偿还债务时,会遵循法定的顺序,先清偿优先债权,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然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公司所欠的货款、借款等。 不过,在清算过程中,有些行为是受到限制的。例如,在申报期限内,原则上清算人不得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行清偿,除非有物权担保的债权,在经法院许可后可以进行清偿。这是因为公司财产经清算有可能不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为了使所有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而设定此规则。如果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擅自转移资产、恶意清偿个别债务等,那么这种偿还债务的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 总之,公司在清算期间清偿债务需要根据具体的清算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清算组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债务的清偿合法、公正、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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