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报销了还可以医保报销吗,应该先走哪个报销?


在探讨意外保险报销后能否再进行医保报销以及报销顺序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意外保险和医保的概念。意外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在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的保险。而医保是国家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从报销的可行性来看,意外保险报销了之后通常还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因为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医保属于社会保险,二者并不冲突。不过,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的费用类型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如果是因为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通常遵循一定的规则。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如果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或者在境外就医的费用,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在报销顺序方面,一般建议先走医保报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医保报销是有一定的报销范围和比例规定的,在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再由意外保险进行报销。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医保的保障功能,减少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其次,部分意外保险在报销时会要求先经过医保报销,否则可能会降低报销比例。所以,先走医保报销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能获得更高比例的赔偿。比如,小李因意外受伤产生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了6000元,剩余的4000元如果符合意外保险的报销条件,就可以由意外保险继续报销。但如果小李没有先走医保报销,直接用意外保险报销,可能只能报销一部分费用,而且报销比例可能会比先走医保报销后再报意外保险要低。 综上所述,意外保险报销后大多情况下能进行医保报销,且通常建议先进行医保报销,再用意外保险报销剩余费用,这样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