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进行抵押?


在探讨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进行抵押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的取得方式与出让土地不同,它往往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简单来说,想要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主体得符合要求,是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并且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更为关键的是,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要么补交土地出让金,要么用抵押所获得的收益来抵交土地出让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才会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抵押人无法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程序和后续处理相对复杂,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