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签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仲裁的概念。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裁决。它就像是一个“中间人”,帮助双方公平地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由此可见,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符合上述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那么,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材料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接下来谈谈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需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步,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步,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第四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没签合同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争议事项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