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签字了还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在讨论签了离职协议后能否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评评理。而离职协议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就相关事项达成的一种约定。 从法律规定来讲,签了离职协议后是有可能进行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离职协议的签订存在问题,比如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导致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该离职协议。 另外,如果离职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是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劳动者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如果离职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推翻协议,可能就比较困难了,但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仍然可以尝试通过仲裁来解决。总之,签了离职协议后是否能进行劳动仲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