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申请工伤认定后,现在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马上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呢?不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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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通常还不能马上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接下来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通俗来讲,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只是证明你的受伤情况被认定为工伤了。 但是,要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一般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过这个鉴定,可以确定你的伤残等级,而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只有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才能明确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具体金额和项目。例如,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所以,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先不要着急要求赔偿,按流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很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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