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罪进看守所了是否能调解?

我朋友因为故意伤害罪进了看守所,家里人都很着急。我们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调解之后还会不会被判刑呢?具体该怎么做调解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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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后,是存在调解可能性的,但这其中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复杂的情况。 首先,我们要理解调解在法律中的概念。这里所说的调解,主要是指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调解。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与被害人就伤害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这种调解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故意伤害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犯罪,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适用和解程序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调解并不意味着刑事责任的免除。即使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刑事部分依然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比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是不能简单通过调解来解决刑事问题的。因为这类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实践中,如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法院会将此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较重的有期徒刑,但因为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可能会适当缩短刑期。 总之,故意伤害罪进看守所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但刑事部分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调解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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