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书是否可以涉及刑法部分?
我最近参与了一起仲裁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些情 况似乎涉及到刑法方面的内容。我不太确定仲裁书能不能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涉及和处理,担心仲裁的范围超出界限。想问问专业人士,仲裁书到底可不可以涉及刑法部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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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书通常不可以涉及刑法部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原因。
首先,需要明白仲裁和刑法适用的不同概念。仲裁是一种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方式,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而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规范。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又明确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这说明仲裁主要针对的是民事领域的纠纷。而刑法的适用是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仲裁庭的权力和职责是基于当事人的授权和仲裁规则,其权限主要围绕着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仲裁庭没有权力对犯罪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因为这属于司法机关的专属职权。如果在仲裁过程中发现涉及刑法的问题,仲裁庭应当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不能在仲裁书中对刑法部分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由于仲裁和刑法适用在概念、范围和处理机关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仲裁书不可以涉及刑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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