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还能留置吗?


在探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能否留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刑事强制措施和留置的概念。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它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五种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而留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措施,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强制措施和留置是由不同的主体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采取,主要适用于刑事犯罪案件;留置则由监察机关根据监察法采取,主要针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通常不会再被留置。因为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公检法机关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同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而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认为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可能会根据监察法的规定采取留置措施。不过这种情况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不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侵害。 例如,张三因涉嫌普通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逮捕措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监察机关发现张三还存在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监察机关可以对张三采取留置措施,进一步调查其职务犯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