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人能够自己选择还钱顺序吗

我现在欠了好几个人钱,有朋友的,还有之前贷款的。有的债务有抵押,有的没有。我想问问,在还钱的时候,我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先还谁的钱,后还谁的钱呀?就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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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借款人一般不能随意自己选择还钱顺序。 在法律上,个人债务偿还顺序有明确规定。首先是优先债权,这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比如,你把房子抵押给了债权人来借款,这种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就属于优先债权,要优先得到偿还。这是为了保障有担保债权人的权益,因为他们在借款时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通过这种优先受偿的规定,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了担保物权的优先性 。 其次是普通债权,也就是没有任何担保措施、未设定抵押物的债权。当优先债权偿还完之后,才会考虑偿还普通债权。 另外,如果债务人不幸离世,那么其财产的交付和遗赠将成为第三个清偿顺序。 不过,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这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 例如,你和债权人提前约定好了先还某一笔债务,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你们的约定来确定还钱顺序。 总之,借款人不能毫无限制地自己选择还钱顺序,要遵循法律规定以及与债权人的约定。 相关概念: 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下的债权。 普通债权:指没有任何担保措施、未设定抵押物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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