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双方都能要吗?


在法律上,抚养权双方是可以都主张要的。抚养权,通俗来讲,就是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照顾的权利与义务。当父母双方离婚或者分居等情况,涉及到子女生活安排时,就会产生抚养权归属的问题。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表明,从法律层面,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双方都可以主张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依据就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有表达意愿的能力)等。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且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那么这一方可能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希望和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想法。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这种轮流抚养的方式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抚养权双方都可以主张要,但最终的归属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切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