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我所在的分公司和其他公司有业务纠纷,对方一直拖欠货款。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不太确定分公司有没有资格作为原告去法院起诉,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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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就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如果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它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也就意味着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当分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时,它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虽然分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在经营活动中,它可能拥有一定的财产和相对独立的业务。如果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了纠纷,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只要纠纷是与分公司的经营活动相关的,并且分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最终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如果分公司在诉讼中败诉,需要承担赔偿等责任,当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责任时,总公司需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所以,分公司在决定起诉时,要综合考虑自身和总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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