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法人还能被叫做法人吗?

我开了家分公司,在处理一些事务的时候提到法人,我有点搞不清楚分公司法人到底还算不算法人。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分公司法人还能叫法人吗,这两者有啥区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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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法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分公司并不存在“法人”这种说法,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讲,法人就像是一个“法律上的人”,它可以独立地做很多事情,比如签合同、打官司等。 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例如,如果分公司在经营中欠了别人钱,债权人可以找总公司来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分公司只有负责人,而没有法人。我们不能把分公司负责人称为法人,因为法人这个概念强调的是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分公司不具备这一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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