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有官司还能买房吗?
我现在身上有一场官司还没了结,最近看到一套合适的房子想买下来。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买房,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法律风险,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身上有官司的时候到底可不可以买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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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有官司时能否买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情况来说,如果官司与购房资金、房产本身没有直接关联,且不涉及法律限制或禁止购房的情形,那么是可以买房的。这是因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民享有合法的财产处分权利,包括购买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即便身上有官司,只要符合购房的一般条件,比如有购房资格、有足够的资金等,就可以进行购房行为。 然而,如果官司涉及到财产纠纷,特别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果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可能会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房产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资金来源是被冻结的账户,或者购房行为可能影响到债权人的权益实现,那么买房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如果官司最终判决债务人败诉,且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包括购买不动产等。 所以,身上有官司时能否买房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官司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限制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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