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自住房转让后是否不得再次购买自住房?
我在北京有一套自住房,由于一些原因打算转让出去。但之后我可能还需要再买自住房,不知道转让后还能不能再次购买。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自己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再次购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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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自住房转让后确实不得再次购买自住房。自住房,也就是自住型商品住房,它是面向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按照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等进行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的自住需求。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购房家庭通过购买自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再次购买其他住房的,原自住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回购。而且,已购买的自住房不得再次购买其他自住房。这条规定体现了自住房的保障性和自住性特点。自住房是政府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而推出的政策,它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允许已经购买过自住房并且转让的家庭再次购买,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利用政策漏洞进行投机行为,从而影响自住房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相关部门会对购房者的购房记录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购房者曾经购买过自住房并且已经转让,就会依据规定拒绝其再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这也是为了保证自住房真正分配到有需要的家庭手中。所以,如果你在北京转让了自住房,就不能再次购买自住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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