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望权纠纷中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归她抚养,我有探望权。但前妻经常以各种理由阻止我探望孩子,导致我们产生了探望权纠纷。这种情况下,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跟我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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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变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探望权纠纷中能否变更抚养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探望权和抚养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抚养权则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于抚养权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探望权纠纷中,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长期、恶意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使得子女与另一方的亲子关系受到严重影响,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例如,孩子因为不能正常与另一方见面、交流,产生了心理上的问题,或者性格变得孤僻等。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并且法院可能会基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原则,考虑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不过,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不仅仅会看探望权是否受到阻碍,还会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情况。所以,即使存在探望权纠纷,也不是必然能够变更抚养权的,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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