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归孩子,孩子满十八岁后能卖这套房子吗?
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孩子。现在孩子满18岁了,他想把房子卖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不知道孩子有没有权利卖这套房子,也不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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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当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子归孩子,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孩子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者对其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当孩子年满18岁时,在我国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孩子在满18岁后,原则上是可以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分,包括出售。 不过,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复杂因素。如果在赠与房产时,夫妻双方或者其他相关方对该房产的处分设置了一些条件或者限制,并且这些条件和限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孩子在出售房屋时可能需要遵守这些约定。例如,约定孩子要在完成学业后才能处分该房产等。 此外,如果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即使孩子满18岁有处分权,也无法顺利出售。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权利负担的房屋在解除负担之前是不能进行合法交易的。所以,孩子满18岁后一般有权利卖这套房子,但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限制条件以及房屋的权利状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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