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写的抚养费少了是否可以更改?


在现实生活中,抚养费协议是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用达成的一种约定。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出现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金额不足以满足子女生活和成长需求的情况。那么,协议书写的抚养费少了是否可以更改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意味着,虽然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该协议并不能限制子女在必要时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权利。同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代表子女向另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其次,判断是否可以更改抚养费,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合理的情形。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被认为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合理理由:一是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不断上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满足子女现在的生活需求。例如,食品、教育、医疗等费用的大幅增加,使得子女的生活成本显著提高。二是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而增加支出。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者因升学等原因需要支付高额的学费、培训费等,这些额外的支出都可能导致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三是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明显增加,有能力支付更多的抚养费,而子女的生活确实需要更多的费用支持,那么也可以考虑增加抚养费。 如果存在上述合理情形,要求更改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说明情况,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调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合理情形,如物价上涨的相关数据、子女的医疗费用清单、学费缴纳凭证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应当增加抚养费以及增加的具体数额。 总之,协议书写的抚养费少了是有可能更改的。法律充分考虑了子女的利益和实际生活情况的变化,为子女在必要时获得合理的抚养费提供了保障。但在提出更改要求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