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否可以为父母代书遗嘱?
我爸妈年纪大了,想立个遗嘱。但他们不太会写字,我就想着帮他们代书。可我又担心子女代书遗嘱会不会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子女到底能不能为父母代书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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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子女是否可以为父母代书遗嘱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简单来说,就是由别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遗嘱。当遗嘱人自己不能书写或者书写有困难时,就可以找他人来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表明了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 同时,该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也明确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范围,其中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的内容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为遗嘱的内容会直接影响到子女将来所能继承的财产份额等利益。 从法律规定和原理来看,子女不能为父母代书遗嘱。如果由子女代书遗嘱,很难保证遗嘱是完全基于父母的真实意愿。子女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代书过程中对遗嘱内容进行有意或无意的改动,从而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父母需要订立代书遗嘱,为了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该找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然后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代书遗嘱才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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