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该找哪个部门解决,什么是误诊?
前段时间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的诊断结果感觉不对,后来去别的医院检查发现之前可能是误诊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事儿,想了解下医疗事故具体找哪个部门处理,还有误诊到底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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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误诊。误诊是指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疾病的判断出现错误。通俗来讲,就是医生没有正确地识别出患者所患的疾病。在医疗行为中,误诊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医生的专业知识不足、检查不全面、病情复杂难以判断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误诊都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只有当误诊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当遇到可能的医疗事故时,可以找以下几个部门来解决问题。第一个是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它是负责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的政府部门,有权力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他们会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一个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第三方组织,他们由具有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能够公正、专业地调解医患双方的矛盾。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外,如果医患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患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对医疗事故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患者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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