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能归自己所有吗?
我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钱和证件,另外还在河边看到一只漂亮的宠物狗,感觉像是走丢的。我就想着能不能把钱包和这只宠物狗都归自己。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这种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到底能不能归自己所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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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公民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归自己所有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物品;漂流物是指在水上漂浮的、所有权人不明的物品;失散的饲养动物则是指脱离了主人控制的家养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意味着,当你拾得遗失物时,有义务将其归还给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就应该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 对于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同样适用这一原则。它们也属于有主之物,拾得者不能将其据为己有。因为这些物品或动物原本是有主人的,只是由于一些原因暂时脱离了主人的控制。 要是拾得人没有履行返还义务,将这些物品或动物占为己有,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失主有权要求拾得人返还物品或动物,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失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等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必要的费用,比如为了照顾失散的饲养动物而支出的食物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拾得人在返还物品或动物的同时,也有权要求失主支付这些合理的费用。 综上所述,公民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不能归自己所有,而应及时返还给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这样既能维护失主的合法权益,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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