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否可以订立遗嘱确定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公民是可以订立遗嘱确定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的。下面我们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情况。 首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公民通过遗嘱确定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权利。 其次,遗嘱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每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份额。比如,有的法定继承人在日常生活中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给他;而有的法定继承人有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被继承人也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他遗产。 不过,遗嘱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为了保障这类特殊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遗嘱没有为他们保留必要份额,那么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这些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此外,遗嘱的形式也有严格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符合这些形式要件,遗嘱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总之,公民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确定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这样才能在自己去世后,按照自己的意愿妥善处理遗产,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