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否有权利强拆违建?
我家附近有一处建筑,大家都觉得是违建。最近城管说要强拆它,我有点疑惑,城管真的有权利直接强拆违建吗?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城市中存在一些违建,而城管在处理违建问题时的执法行为也备受关注。那么,城管究竟有没有权利强拆违建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违建。违建指的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从法律规定来看,城管是有一定权力处理违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在一些城市,政府会通过合法的授权或者委托,赋予城管部门相应的执法权,让城管来负责对违建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不过,城管强拆违建可不是随意进行的,而是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第一步,城管部门要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该建筑确实属于违建。第二步,要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同时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第三步,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城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所以说,城管在经过合法授权且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有权利强拆违建的。但如果城管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