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过了两年还能讨要吗?


在日常生活中,当他人向我们借款,在超过一定时间后,我们可能会担心是否还能要回这笔欠款。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欠款过了两年是否还能讨要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虽然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而不是两年。所以,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欠款过了两年,仍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讨要欠款的。 不过,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有起始点的。对于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债权人无法主张权利。 即使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债务人讨要欠款。因为诉讼时效经过后,只是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但债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债务人自愿还款,债权人仍然有权接受。而且,如果债务人在诉讼时效经过后又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那么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综上所述,欠款过了两年通常是可以讨要的。债权人既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欠款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