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赠品不合格是否也可获索赔?
我在商场购物时,商家赠送了我一个小礼品。结果回家用了没多久就发现这个赠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没法正常使用。我想知道,这赠品是免费的,我还能不能向商家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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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商家提供免费赠品的情况。那么当这些免费赠品不合格时,消费者是否可以获得索赔呢?下面为你详细解答。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个概念,商家提供免费赠品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附义务的赠与。虽然赠品是免费的,但它并非没有任何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也就是说,商家以消费者购物为前提赠送赠品,这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当赠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商家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就免除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提供的赠品也是其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应当保证赠品的质量。如果赠品不合格,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要求换货或者退款等。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免费赠品不合格,消费者是可以获得索赔的。商家不能以赠品免费为由逃避应尽的责任。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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