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了之后是否可以退?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是有可能退房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可以合法退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比如,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经过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交房,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也就是退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 然而,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或者资金出现问题等,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会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首先应该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的相关条款,看是否有符合自己情况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而又符合法定的退房情形,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退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