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债务只执行一人是否可以?

我和朋友一起欠了别人一笔钱,属于共同债务。现在债主只要求法院执行我一个人来还钱,我觉得很不公平。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共同债务,债主只申请执行我们其中一个人,这样做是可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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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共同债务只执行一人是可以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同债务的概念。共同债务就是两个人或者多个人一起对某笔债务负有偿还责任。比如说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都要负责偿还;还有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共同债务,各个合伙人也都有还款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这是因为对于债权人来说,他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债权,也就是把借出去的钱收回来。所以,债权人可以选择向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主张权利。在执行阶段,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被申请的债务人采取执行措施。 当共同债务只执行一人时,被执行的债务人如果偿还了全部债务,那么他可以根据内部的责任分担约定,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偿。例如,在合伙关系中,合伙人之间通常会约定各自承担债务的比例,如果一个合伙人偿还了超过自己应承担比例的债务,他就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要求补偿。也就是说,虽然债权人可以只执行一人,但最终债务还是要由所有债务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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